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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科流程及制度


转科流程

转科制度

住院患者因病情需要转往他科治疗时,必须先请他科会诊,经会诊同意后方可转科。转科患者其病历要求按《浙江省病案书写规范》执行,应有完整的请会诊记录和会诊记录。

转科前,由经管医师开转科医嘱,写好转科记录,通知对方科室,按联系时间转科。转出科室应派人陪护患者转入科,向值班医护人员交代有关情况,面交病历方能离去。

转入(接收)科室医护人员应热情接待转科患者,优先安排病床,经管医师或值班医师及时开出医嘱,书写接收记录。

患者的病情确需转科,经会诊后应接收科室不得拒绝和推诿,对拒不执行而发生的医疗纠纷,由应接收科室负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