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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友的权利与义务


病友的权利

(1)获得基本医疗服务的权利。

(2)人格受到尊重的权利。

(3)知情同意权。

(4)隐私权。

(5)对诊疗方案的自主决定权。

(6)拒绝治疗权。

(7)对医疗机构的批评建议权。

(8)因医疗事故造成损害获得赔偿权利。

病友的义务

(1)如实陈述病情的义务。

(2)配合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检查治疗的义务。

(3)支付医疗费用及其他服务费用的义务。

(4)尊重医务人员的劳动及人格尊严的义务。

(5)遵守医院规章制度的义务,协助医院控制和减少噪音、保持清洁安静、不吸烟、减少探视来访人员等。

(6)不影响他人治疗,不将疾病传染给他人的义务。

(7)爱护公共财物的义务。

(8)接受强制性治疗的义务(传染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