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人民医院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
竞争性议价公告(项目编号:2026-31-Y)
现就本单位“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议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具备相应检测能力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公告期限:2026年6月3日至2026年6月9日止
二、采购组织类型及方式:竞争性议价
三、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总金额 |
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 | 3年 | 21万元 |
备注:服务期内,合同一年一签,根据年度验收及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 ||
四、服务范围与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检测内容:
1. 二次供水水质检测(余氯、浊度、PH、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等)
2. 病理科空气质量检测,取材台及通风柜排风量检测
3. 手术室、生殖中心、静配中心洁净度检测
4. 生物安全柜环境检测
5. 中央空调冷却水、冷冻水水质检测
6. 风管表面细菌检测
五、服务标准与质量要求
1. 出具正式检测报告,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负责,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报告格式规范,内容至少包括:
(1) 检测依据
(2) 仪器信息
(3) 检测结果与标准对照
(4) 检测方法及合规性说明;
(5) 检测方法须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有效的标准要求。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必须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且资质能力范围应明确包含以下全部或实质性对应内容:
1. 二次供水检测
2. 病理科环境检测
3. 中央空调水质检测
4. 洁净室空气洁净度、悬浮粒子、浮游菌、沉降菌
5. 换气次数、风速、压差
七、服务人员资质与配置要求
1. 现场检测人员须持证上岗;
2. 具备洁净室检测与微生物检测的专业能力。
八、配套硬件/设施投入要求
1. 须配备专业检测仪器设备;
2. 所有检测仪器须定期校验,并保证在有效期内使用。
九、考核方式与验收
1. 现场检测如发现异常或超标情况,须即时反馈,并提供整改意见;
2. 供应商应配合复测,直至检测结果合格为止。
十、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资质证书及附表(满足第六条所列范围);
3.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及质量事故(提供承诺函);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十一、议价文件要求
供应商应提交以下材料(加盖公章):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检验检测资质证书及附表复印件;
3. 项目报价单(含各项检测内容的单价及年度总价、三年总价;报价需涵盖检测、人工、设备、报告出具、复测配合等全部费用);
4. 检测服务方案(包括人员配置、设备清单、检测流程、质量控制措施);
5. 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6. 服务承诺书(含整改配合、复测响应、报告出具时限等内容)。
十二、议价须知
1. 报价及费用:本项目应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单格式自拟);不论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有关的全部费用
2. 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保证金。
3. 现场踏勘:不设置现场踏勘。
4. 结果公告:结果于丽水市人民医院网站发布公告
十三、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供应商应于2026年6月9日15:00前将议价文件发邮件至1021075674@qq.com。需注明项目名称,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未标注清晰及逾期发送的视为无效。
十四、议价时间及地点
另行通知通过资质初审的报名单位
十五、联系方式
名称:丽水市人民医院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岩泉街道丽阳街1188号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18957091601
业务咨询:周老师
业务咨询联系方式:189570926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