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人民医院
30平方米会议室音视频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议价公告
(项目编号:2026-15-Y)
根据医院业务工作需要,拟采购3套会议室音视频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议价,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公告期限:2026年4月2日至2026年4月10日止
二、采购组织类型及方式:竞争性议价
三、预算总金额:2万元
四、项目概况:
项目内容 | 数量 | 需求 | 备注 |
落地支架式远景摄像头 | 3台 | 落地支架安装、分辨率4K | 每个会议室面积约30平方米左右
质保要求不少于1年
中选单位需7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
广角近景摄影头(放桌面) | 3台 | 1080P及以上画质,USB即插即用 | |
全向麦克风 | 3台 | 全双工通话,360°全向拾音,拾音距离≥3米 | |
USB网卡 | 3个 | / |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议价。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议价。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议价,实行资格后审。
六、执行标准要求
供应商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国家现行相关政策的要求
七、议价文件组成内容
7.1营业执照副本及相关经营许可证;
7.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7.3业务员授权书;
7.4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
7.5售后服务及应急保障承诺;
7.6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相关资质证明。
7.7报价单(报价格式自拟,包含税价、货物运送、安装调试、人工等所有费用)
(注:以上内容加盖单位公章;)
八、议价须知
8.1报价及费用:本项目应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单格式自拟);不论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有关的全部费用
8.2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保证金。
8.3本次议价采用综合评分法或最低评标价法(由医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8.4议价小组将对供应商的资质、技术方案、报价、售后服务等进行综合评价
8.5医院不承诺最低价中标,有权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
8.6现场踏勘:不设置现场踏勘。
8.7结果公告:结果于丽水市人民医院网站发布公告
九、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26年4月10日15:00前将议价文件发邮件至1021075674@qq.com。需注明项目名称,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未标注清晰及逾期发送的视为无效。
十、议价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由医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十一、业务咨询:
名称:丽水市人民医院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岩泉街道丽阳街1188号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18957091601
质疑联系人:潘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8-27800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