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4年丽水市人民医院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丽水市人民医院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丽水市人民医院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丽水市人民医院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丽水市人民医院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丽水市人民医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丽水市人民医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丽水市人民医院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丽水市人民医院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丽水市人民医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4年丽水市人民医院单位预算表
(一)2024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4年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4年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医疗与护理、医学教学、康复保健、医学研究、卫生医疗人员培训等。具体承担医疗、科研和教学相关任务,急危重症、疑难疾病诊疗,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事故灾害紧急医疗救援与救治,完成对口支援等政府指令性任务,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发展。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丽水市人民医院预算包括:丽水市人民医院单位预算。医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结合医院宗旨、发展目标、业务范围和实际需要,本着精简、高效、统一的原则,设立一级职能部门、二级职能部门、三级职能部门。
1.一级职能部门
编办备案一级职能部门:党政综合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宣传统战处、纪检监察室、医务处、质管处、护理部、门诊部、感控处、科研处、教育培训处、总务处、财务处、信息处。
参照管理一级职能部门:医保办、健康管理中心、基建处、发展处、万丰院区。
2.二级职能部门
二级职能部门:保卫科、医院绩效考核办公室、离退休管理科、投诉中心、对外联络办公室、住院管理科、病案统计科、学院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科、临床技能培训中心、综合科、运维科、膳食科、收费科、健康教育科、职业病管理科、体检中心。
二级职能部门(院部直管):公共卫生科、干部保健科、采购中心、医疗设备科、审计与法律事务科、绩效与成本管理科。
3.三级职能部门
文印室、收发室、档案管理科、行政驾驶班、市直机关老干部医务室、图书馆。
二、2024年丽水市人民医院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丽水市人民医院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丽水市人民医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丽水市人民医院2024年收支总预算165056.07万元。
(二)关于丽水市人民医院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人民医院2024年收入预算165056.0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3758.26万元,下降12.6%,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10609.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减少5600.00万元,事业收入增加26046.81万元,其他收入减少9719.4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减少19724.16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67.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占1.7%;事业收入162289.07万元,占98.3%。
(三)关于丽水市人民医院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人民医院2024年支出预算165056.0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3758.26万元,下降12.6%,主要是卫生健康支出增加505.5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减少93.62万元,其他支出减少9147.9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减少15021.78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科学技术支出125.0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4931.07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项目支出165056.07万元,占100.0%。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丽水市人民医院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丽水市人民医院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767.00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767.00万元;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125.0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42.00万元。
(五)关于丽水市人民医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丽水市人民医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67.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0609.61万元,下降79.3%,主要是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增加18.90万元,其他科技重大项目减少92.50万元,其他科学技术支出减少266.00万元,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减少12.00万元,综合医院减少6784.27万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减少25.74万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减少3429.02万元,其他中医药支出减少10.00万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减少8.98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科学技术支出125.00万元,占4.5%;卫生健康支出2642.00万元,占95.5%。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125.00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省科技发展专项补助。
(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2642.00万元,主要用于设备购置、离休干部离休费补助、职工体检经费补助、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医疗责任保险补助、城市医疗体建设及专科联盟补助、人才培养、其他地方公共卫生补助、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补助、医疗服务质量管理补助、公共卫生补助、示范项目补助、院前急救用车运行经费补助、辅助生殖技术医疗费补助、医疗收费电子票据升级改造补助等。
(六)关于丽水市人民医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人民医院2024年没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七)关于丽水市人民医院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人民医院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9147.96万元。
(八)关于丽水市人民医院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人民医院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丽水市人民医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人民医院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因公出国(境)预算由财政统留管理,未编列到年初部门预算中。根据市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经批准同意因公出国(境)的,所需指标由财政按实追加。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及有关单位来医院调研指导、工作联系等公务活动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丽水市人民医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506.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862.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0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544.99万元。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3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9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5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20台。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1台。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丽水市人民医院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1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165056.07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3.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4.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指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的城市综合性医院、独立门诊、教学医院、疗养院和县医院的支出。
10.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