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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人民医院2022-2024年部分后勤物资项目延期公告 (项目编号:2021-31-C)

2022年01月04日

丽水市人民医院2022-2024年部分后勤物资项目延期公告

                (项目编号:2021-31-C)

因在规定时间内,以下9个标段的后勤物资项目投标单位不足三家,现我院对以下9个标段的项目进行延期,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招标项目

1.1办公文具、百货

1.2生活用纸

1.3印刷品

1.4宝宝出生纪念牌

1.5办公家具

1.6塑料袋

1.7铁皮文件柜

1.8奶粉

1.9矿泉水

(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中一项或多项进行投标)

二、投标须知

2.1投标单位要求具有市区大型单位两年以上供货经验。

2.2送货及时,投标单位需为我院常用的货物备货。

*2.3根据政府采购要求,集中采购目录内产品,投标商需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单位。

2.4宝宝出生纪念章,规格大小需按要求制作。

2.5付款方式:到货验收合格后,4个月付款,付款方式为银行转帐。

2.6质量、服务:提供产品如与样品不符或有质量问题的应予退货或更换。应产品质量或售后服务对我院日常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可取消供货资格并保留额外处罚的权利。

2.8合作期限:3年。(备注:在招标结果未公示前,医院将继续延用原供货单位产品)

 

三、标书内容(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3.1报价单(按照我院提供招标目录格式填写报价单。价格包含税费、运费等相关费用);

 *补充:产品目录报价表需同时提供电子文档(U盘)和纸质,电子文档应与纸质文档保持一致,两者有差异时,以纸质文档为准,未按要求提供的供应商做废标处理。同时供应商必须按照医院发布的产品明细和格式进行报价,不得擅自增减产品,一经发现,做废标处理。

3.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4政采云注册单位证明资料

3.4业务员授权书;

3.5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

3.6售后服务承诺;

3.7业绩证明(近2年合同);

3.8样品(生活用纸、宝宝出生纪念章、矿泉水)。

(注:1、以上内容加盖单位红章;2、奶粉还需提供厂家授权书)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投标单位请于2022年1月10日下午17:00前将投标文件及样品送(寄)到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大众街邮政大楼8楼(丽水市人民医院购中心办公室),逾期不接收。

 

五、注意事项

5.1投标文件需提供2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1份,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并加盖企业公章。标书未密封,未盖章或字迹无法辨认及逾期送达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的封面需注明投标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5.2合同其间,供方不得随意更改公司名称,或随意改变产品授权,确需更改的需提前向丽水市人民医院采购中心提出申请,否则,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六、评标原则:

我院自行组织评标小组,根据投标者的报价、资信、供货条件、售后服务、业绩等方面综合评定后确定中标单位。评标小组不专门组织答疑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评标结果另行通知。

 

七、招标目录附件

7.1办公文具、百货(点击下载)

1.文具百货.xls

7.2生活用纸(点击下载)

2.生活用纸.xls

7.3印刷品(点击下载)

3.印刷品.xls

7.4宝宝出生纪念牌(点击下载)

4.宝宝出生纪念章.xls

7.5办公家具(点击下载)

5.办公家具.doc

7.6塑料袋(点击下载)

6.塑料袋.xls

7.7铁皮文件柜(点击下载)

7.铁皮文件柜.xls

7.8奶粉(点击下载)

8.奶粉.xls

7.9矿泉水(点击下载)

9.矿泉水.xls

联系人:王震宇

联系电话:18957093351

联系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大众街邮政大楼8楼(丽水市人民医院购中心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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