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人民医院2022-2024年部分后勤物资项目延期公告
(项目编号:2021-31-C)
因在规定时间内,以下9个标段的后勤物资项目投标单位不足三家,现我院对以下9个标段的项目进行延期,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招标项目
1.1办公文具、百货
1.2生活用纸
1.3印刷品
1.4宝宝出生纪念牌
1.5办公家具
1.6塑料袋
1.7铁皮文件柜
1.8奶粉
1.9矿泉水
(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中一项或多项进行投标)
二、投标须知
2.1投标单位要求具有市区大型单位两年以上供货经验。
2.2送货及时,投标单位需为我院常用的货物备货。
*2.3根据政府采购要求,集中采购目录内产品,投标商需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单位。
2.4宝宝出生纪念章,规格大小需按要求制作。
2.5付款方式:到货验收合格后,4个月付款,付款方式为银行转帐。
2.6质量、服务:提供产品如与样品不符或有质量问题的应予退货或更换。应产品质量或售后服务对我院日常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可取消供货资格并保留额外处罚的权利。
2.8合作期限:3年。(备注:在招标结果未公示前,医院将继续延用原供货单位产品)
三、标书内容(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3.1报价单(按照我院提供招标目录格式填写报价单。价格包含税费、运费等相关费用);
*补充:产品目录报价表需同时提供电子文档(U盘)和纸质,电子文档应与纸质文档保持一致,两者有差异时,以纸质文档为准,未按要求提供的供应商做废标处理。同时供应商必须按照医院发布的产品明细和格式进行报价,不得擅自增减产品,一经发现,做废标处理。
3.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4政采云注册单位证明资料
3.4业务员授权书;
3.5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
3.6售后服务承诺;
3.7业绩证明(近2年合同);
3.8样品(生活用纸、宝宝出生纪念章、矿泉水)。
(注:1、以上内容加盖单位红章;2、奶粉还需提供厂家授权书)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投标单位请于2022年1月10日下午17:00前将投标文件及样品送(寄)到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大众街邮政大楼8楼(丽水市人民医院购中心办公室),逾期不接收。
五、注意事项
5.1投标文件需提供2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1份,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并加盖企业公章。标书未密封,未盖章或字迹无法辨认及逾期送达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的封面需注明投标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5.2合同其间,供方不得随意更改公司名称,或随意改变产品授权,确需更改的需提前向丽水市人民医院采购中心提出申请,否则,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六、评标原则:
我院自行组织评标小组,根据投标者的报价、资信、供货条件、售后服务、业绩等方面综合评定后确定中标单位。评标小组不专门组织答疑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评标结果另行通知。
七、招标目录附件
7.1办公文具、百货(点击下载)
7.2生活用纸(点击下载)
7.3印刷品(点击下载)
7.4宝宝出生纪念牌(点击下载)
7.5办公家具(点击下载)
7.6塑料袋(点击下载)
7.7铁皮文件柜(点击下载)
7.8奶粉(点击下载)
7.9矿泉水(点击下载)
联系人:王震宇
联系电话:18957093351
联系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大众街邮政大楼8楼(丽水市人民医院购中心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