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工作需要,对健康教育机构成员作以下调整:
一、健康教育工作小组:
组 长:韩 蔚
副组长:蔡建林、陈凤华、胡晓君
成 员:吴益芬、张 晔、丁 汀、包玉美、樊慧红、叶世伟
徐翠红、谢元伟
二、各科室(病区)健康教育宣传员:
一病区:陈 雅 二病区:陈 燕 三病区:张李梅
四病区:叶柳云 五病区:郑真珍 六病区:汤剑芳
七病区:陈美玲 八病区:周丽珍 九病区:戴妙霞
十病区:舒君美 十一病区:陈桂芬 十二病区:刘良红
十三病区:陈新燕 十四病区:林海芬 十五病区:金 媛
十六病区:钱 泓 十七病区:赵青青 十八病区:叶丽红
十九病区:周飞燕 二十病区:潘娟娟 二十四病区:冯伶俐
二十五病区:刘 艳 二十六病区:叶志芳 二十七病区:邵 奕
急救中心:王艳艳 输液室:朱丽萍
门诊妇科:赖晓君 门诊五官科:冯燕敏
检验科:李彩霞 特检科:李 刚
门诊口腔科:叶慧兰 门诊儿科:王 敏
门诊外科:厉月春 药剂科:吴慧梅
门诊办公室:谭正清 放射科:李 炜
丽水市人民医院
二○○九年七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