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医[2003]14号《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若干规定》、丽医发[2004]16号《关于实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若干规定的补充说明》及丽医发[2008]50号文件精神,结合市职改部门中级聘任指标。经丽水市人民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于2009年9月15日评审通过,聘任钱俊峰等37位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首次聘任时间从2008年12月31日起至2010年一季度止。
主治医师:钱俊峰 李 俊 张胜武 付剑芬 王小冬
郝 静 赵鹏飞 李 刚 邓俊义 张 海
马光丽 张雪霞
主治麻醉医师:章玲宾
主管放射医师:林黎明 雷新军 陈洪波
主管药师:周慧萍 梁晓美 兰海娟
主管中药师:汤召峰
主管护师:吴素平 吴莺燕 韩桂花 吴金香 赵冬梅
吴伟萍 田伟珍 刘丽琴 曾 菁 金 媛
吴爱华 叶海霞 叶惠艳
会计师: 吴剑卿
工程师: 徐 亮 李 广
经济师:张玉英
丽水市人民医院
二○○九年九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