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院药学工作,经研究决定,设立药学部,特制定基本职责和科室设置。
一、主要职责
在院长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具体负责医院药事管理工作,承担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管理医院临床用药和各项药学技术服务。负责建立健全药事工作相关的各项工作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制定药学部人才培养与梯队建设计划。药学部下设药剂科、临床药学科。
二、下设科室
1、下设药剂科、临床药学科。
2、临床药学科职责:
(1)向临床医师提供合理用药的药事信息。
(2)负责合理用药监测、药物不良反应和药源性疾病监测,对处方实施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登记并通报不合理处方,对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干预,避免不合理用药和滥用药所造成的危害,减少药源性疾病,达到积极治疗的目的。
(3)及时向药事委员会提供用药不良倾向和临床用药情况分析,定期研究解决合理用药、安全用药、药物交互作用、药物质量与疗效等问题,以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4)处方分析和处方点评工作。积极参与合理用药,制定个体化给药方案,当好医生参谋,为临床提供用药咨询,以指导合理用药。
(5)促进临床医师和药师在临床用药问题进行分析讨论,研究对策,规范临床药物治疗行为,提高药物治疗水平。
(6)培养临床药师,提高药学人员的素质,以适应药学模式的转变。
(7)新药与临床应用的评价。
(8)做好药学实验室工作,配合临床开展药学研究,推动医院药学工作。
丽水市人民医院
二○○九年七月三日

